关于北教学楼校友办学生助理活动中心火灾的情况通报

来源: 时间:2016-06-01

2016年5月31日14:17,北教学教102课室旁的校友办学生助理活动中心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保卫处校卫队员林晓明在北教学楼巡逻时发现校友办学生助理活动中心冒出浓烟,敲敲房门无人应答。在这紧急情况下,林晓明马上报告当值班长和保卫处消防科。消防科立即赶赴现场并组织队员灭火,利用灭火器砸破房间窗户,从窗户中喷射干粉灭火剂,起火部位火势得到有效控制,很快被扑灭。因发现及时和灭火措施有效,火灾过火面积不到一平方,事故没造成人员伤亡及严重的财产损失。

二、起火原因

经保卫处消防科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此次火灾事故系校友办学生助理活动中心同学在室内点燃蚊香,蚊香下面用纸垫着,并放在抽屉内,蚊香灰掉落引燃纸张,继而引发了火灾事故。

三、事故的教训及整改措施

此次事故暴露出个别部门防火安全意识的薄弱和消防安全管理上的不规范。当时,校友办学生助理活动中心室内有电饭煲、电水壶等违规大功率电器,并存放几十箱如《广东金融学院学生名录》(1950-2010)、《广东金融学院金色年华》、《融通天下》、《金子之家》等宣传资料,倘若火灾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扑救,一旦燃起大火后果将不堪设想,高温会使混凝土脱落,致使楼层坍塌,还会祸及周边课室,危害师生生命安全。

此次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但它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防火工作,贯彻落实消防二级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广东金融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防火安全。同时,各系(院)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和监督,规范全校师生安全用电、用火;同时,强化师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维护校园防火安全,共同筑牢防火屏障。

附件:火灾现场相关图片

 

保卫处  

2016年6月1日

附件:

火灾现场相关图片